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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    桂理工教务〔2016〕081号

    各教学单位:

      为切实落实学校“育人为本、质量立校”的办学理念,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效性,督促各教学单位结合现存的一些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学管理、建设与改革,学校决定,以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为重点,开展为期半个月(10月14日-31日)的检查专项活动,为做好这一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  一、检查目的
      重点筛查教学投入严重不足,教师课堂教学散漫、放任、应付、学生学习状态差等突出情况;促进二级教学单位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,强化教师教学质量意识,加大教学投入,提高课堂教学效益,实施有效课堂管控,以优良教风改善师生教学状态,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果。

      二、检查范围
      各教学单位本学期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(含实践环节)。

      三、检查方式
      (一)学校检查
      采取专家听课、学生评教、同行跨单位听课、学生信息反馈等四种方式进行专项检查,其中专家听课、同行跨单位听课结合学校《关于开展二级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桂理工教务[2016]76号)中有关内容进行。
      (二)二级单位自查
      二级单位可以采取巡查、听课、学生信息反馈等多种方式进行自查,专项活动结束时,提交一份自查报告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。

      四、专项举措
      (一)实施二级教学单位课堂教学效果排行(排行成绩计分方法参见《关于开展二级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》有关内容),并列入年底绩效考核指标。
      (二)学校将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及考核机制,加强导师考核,促进二级单位将教师教学水平培养落到实处。
      (三)各单位针对检查中的突出问题要提出明确的、能行之有效的整改举措。
      (四)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以问题为中心,对部分教师开展针对性的培训,尤其是教学基本技能和教学方法的培训。

    教务处
   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
  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    2016年10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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